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2-29507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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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2-09-05 |
文 号 | 厅头〔2022〕1703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名称 | 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
我省近期多地出现新冠肺炎阳性感染病例,“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加大,为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防止工地发生聚集性疫情,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指导下,配合街道(乡镇)、社区(村),督促建筑施工现场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落实相应的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以人员管理、现场封闭、应急处置等为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二、全面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一是加强进场人员管理。结合本地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督促建筑工地加强人员入场管理,做好岗前筛查和轨迹核查工作,不得雇用无健康信息或需隔离观察的劳务人员,合理优化施工组织,有序安排核酸检测。充分运用大数据助力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按要求安装智能化监测装置,并结合实名制系统,记录人员身份、健康码、行程码、体温及进出时间等信息,确保施工现场进出场人员信息全记录,准确掌握务工人员在建筑工地的流动轨迹。
二是强化工地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只保留必要的人员和材料出入口,安排专人值守,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本土阳性感染病例的地区,施工现场人员尽量在工地集中居住,或采取施工点、居住点“两点一线”的方式活动,外出人员须报告去向并建立信息台账备查,减少零散和临时性务工人员用工方式。
三是落实现场防疫措施。督促建筑工地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和《全省建筑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鄂防指发〔2021〕23号),落实建筑施工现场防疫措施。现场人员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到位,新冠疫苗应接尽接;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做好通风换气和卫生消杀,控制人员流动和聚集;生活垃圾和废弃防疫用品严格按规定处置,保持现场环境清洁;防疫物资储备充足,确保口罩、消毒液、防护服等卫生防疫用品满足现场人员日常需求。
三、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准备
统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人员24小时值班和疫情报告制度。督促工程项目制定完善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责任和应急处置流程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建筑工地一旦发生感染、出现密接等情况,各地住建部门要及时掌握,并将工地封控情况、感染阳性人数及人员隔离管控情况等信息第一时间向厅安办报告。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原文链接:http://zjt.hubei.gov.cn/zfxxgk/zc/qtzdgkwj/202209/t20220906_42959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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