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县城高层建筑调研摸底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2-24431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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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2-07-27 |
文 号 | 厅头〔2022〕1360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名称 | 关于开展县城高层建筑调研摸底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住(城)建局、城管局、自然资源部门、应急局、消防救援支(大)队,仙桃市住保中心、天门市住保中心:
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要求,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进一步优化县城开发建设方式,统筹发展与安全,强化县城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县城品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县城高层建筑调研摸底工作,进一步摸清县城建设密度与强度以及高层建筑建设管理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范围
全省37个县城和27个县级市辖区范围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现状,县城建设用地、人口、经济等情况。部分有代表性的县、市项目典型案例数据分析。本通知高层建筑特指地上6层(不含)或建筑高度18米(不含)以上的住宅和公共建筑。
二、调研内容
(一)总体情况。各县、市住建部门要会同自然资源、应急、消防救援、城管等部门,结合本地区土地开发和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实际,全面总结县城绿色低碳建设中的经验措施、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提出建立健全县城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措施建议,认真梳理形成调研报告。
(二)高层建筑建设管理情况。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分工配合,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填写调查信息登记表,摸清县城建成区面积、常住人口、土地开发建设、高层建筑、火灾风险等数据信息。住建部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填写《县城既有高层建筑调查信息登记表》(附件1);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填写《县城规划建设高层建筑调查信息登记表》(附件2);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填写《县城既有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调查信息登记表》(附件3)。
(三)典型案例分析。仙桃市、枣阳市、当阳市、阳新县、巴东县等5个县市,除完成以上两项调研工作外,还应进一步从县城地理位置、地貌类型、人口经济发展、建设开发强度、房地产市场、高层建筑梯次分布等方面深入调研,通过有代表性的项目典型案例,开展居住用地供应、用地规划指标、地价房价、建筑高度等数据的相关性研究分析,形成本地区典型案例调研分析报告。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系统观念、全局意识,住建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牵头抓总的工作,自然资源、应急、城管、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抓落实的合力,扎实推动本次调研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多措并举,认真开展调研。本次调研以书面调研为主,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调研的内容及要求,严肃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调查研究,结合自然灾害普查,切实摸清县城建设和高层建筑的相关情况,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请各县、市住建部门负责汇总县城高层建筑调研报告、《县城既有高层建筑调查信息登记表》(附件1)和《县城规划建设高层建筑调查信息登记表》(附件2),于8月3日前通过“省数字住建政务服务综合平台”报送省住建厅。仙桃市、枣阳市、当阳市、阳新县、巴东县等5个县市的典型案例调研分析报告请于8月10日前报送省住建厅。各县、市《县城既有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调查信息登记表》(附件3)于8月15日前,报送省消防救援总队。
(三)边查边改,消除安全隐患。对既有高层建筑调研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要求,同步排查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消防安全、设施安全等隐患,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依据本地消防救援能力,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建立和完善高层建筑安全管理档案,指导和督促建筑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等落实相应的安全责任,切实提高县城高层建筑安全管理水平。
联系人及电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安处:张雨梅,027-68873803
省自然资源厅规划处:黄婷,027-86656166
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协调处:施双喜,027-63962223
消防救援总队防火监督处:张敏洁,027-87269999-9232
附件:
1.县城既有高层建筑调查信息登记表
2.县城规划建设高层建筑调查信息登记表
3.县城既有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调查信息登记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