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上半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2-22808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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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2-07-08 |
文 号 | 厅头〔2022〕1215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名称 | 关于2022年上半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
2022年6月14日至6月28日,根据年度督查工作安排,省厅成立两个检查组赴荆州(沙市区、公安县)、荆门(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随州(曾都区、广水市)、潜江、鄂州(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黄石(大冶市、铁山区)、黄冈(蕲春县、浠水县)、孝感(汉川市、孝南区)等市、县(区)开展了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检查组通过查阅工作台账、现场座谈交流和随机抽查工程项目现场的方式,重点对县(市、区)级住建部门和受监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了抽查,共检查了17个在建工程项目,发现各类问题和隐患308项,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由受检地区住建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
从检查情况看,受检地区住建部门能按照省厅年度工作部署和要求,统筹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月等系列活动,扎实推进预防高坠事故、建筑起重机械、工程质量检测等专项整治,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施工扬尘防治等重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可控。如荆门市积极推进施工扬尘治理工作,通过对工地PM2.5、PM10等污染物进行实时监控预警,推动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细化、常态化,工地环境极大改善。荆州市组织检测机构对不合格试块较多的工程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并组织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学习混凝土试块的制作,混凝土试块的不合格率大幅下降。随州市25个项目完成智慧工地建设,安装施工升降机人脸识别102套、吊笼视频监控102个,强化信息化安全监管。潜江市创新质量监管方式,积极推进分类监管和差异化监管,充分发挥监管队伍的作用。黄冈市紧盯汛期高温施工特点,组织高处坠落及防洪渡汛应急综合演练,检验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鄂州市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市36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开展抽检,加强混凝土质量源头管控,全面掌握生产预拌混凝土所用原材料及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状况。黄石市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心民”实践活动,深入企业和项目“送技能送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孝感市将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之前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调整为1.5%,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加强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的抽查检查,实行信用监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危大工程管控不严,质量分部验收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部分项目对省厅部署的专项行动等推进不够,成效不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方面。一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如大冶市金銮·龙吟湾5#、7#楼项目,施工单位未有效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制度,有关资料台账缺失,工作流于形式。京山市教学实验综合楼项目,仅在入场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排查记录缺失。二是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不规范。如随州市随州新城吾悦广场项目,悬挑脚手架验收记录缺失,悬挑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部分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浠水县星河荟商住小区项目,未按要求编制悬挑式及落地式卸料平台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签字。三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不严格。如鄂州吾悦广场·吾悦华府2-1~2-7#楼、S2-1~S2-6#楼及地下室项目,塔式起重机起重臂端部与周边施工栋号安全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沙洋县澜珺·茗珺苑14#、15#、17#、19#、商业楼及地下室项目,14#、15#楼塔机套架腹杆变形,轴销止退挡板失效,排绳不齐,减速箱油压推杆漏油。四是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措施落实不到位。如孝感市孝南区居和·幸福里项目,现场地下室顶板、楼层内临边防护缺失,部分电梯井口未设置安全防护门,高处模板拆除作业工人未按规定系挂安全带。潜江市东立壹品1#、3#、5#、6#项目地下室顶板、楼层内预留洞口防护缺失,电梯井、采光井架体水平防护及部分楼层临边防护不到位。
(二)工程质量和检测行为方面。一是检测机构人员数量不满足要求。如武汉恒信德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鄂州分支机构,检测人员和中高级职称人员数量不满足见证取样资质标准要求。二是出具检测报告审核签字程序不规范。如汉川市恒力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楼板厚度检测报告、检测实体强度报告和沉降观测检测报告均未经公司的检测人员、审核人、授权签字人签字。三是检测报告适用技术标准不准确。如黄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基坑支护钻芯法检测报告(编号ZJ-20200192),错误引用JGJ106-2014标准,未正确引用高压旋喷桩钻芯法检测(JGJ340-2015)标准。四是未按要求公示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如广水市东景学府1#—3#楼、5#—8#楼项目未按照省住建厅《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分阶段公示住宅工程质量信息。五是图纸会审、设计交底不到位。如公安县碧桂园·楚望府五期项目,图纸会审记录盖章不全,设计交底文件缺失。
(三)专项工作推进方面。一是信息报表报送不及时。部分地区安全监督信息统计、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等月度报表报送不及时、不齐全。二是安全监督系统使用覆盖率不高。部分地区上半年安全监督系统检查覆盖率较低,未按监督计划频次要求运用系统开展监督检查,未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检查中使用安全监督系统。三是质量安全常态化管理工作仍需加强。个别地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扬尘治理、疫情防控以及检测机构检测行为管控等工作监管力度不足,常态化管控措施落地落实有松懈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持续推进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要将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等行动统筹部署,共同推进,聚焦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深入开展排查整治,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施工现场人防物防技防水平,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高温汛期天气安全管理。重点加强深基坑、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起重机械安装拆除、隧道盾构施工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控。加强深基坑(槽)周边防护以及支护、降(排)水、边坡的安全监测,严格检查起重机械的基础稳固排水、附墙安装情况,以及脚手架连墙件设置和可靠连接等情况。对存在泥石流、滑坡、垮塌等威胁的施工现场,提前做好有效防范应对措施。加强给排水管网、地下管廊、挖孔桩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要探测有害气体浓度和支护安全,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督促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压实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要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对其承建项目定期开展质量安全检查,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防体系,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坚决从严打击“三包一挂”、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常态化抓好各项重点工作。要注重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和疫情防控等工作的常态化管理措施,持续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系统运用扩面,将省厅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企业、落实到项目。要规范工程质量安全月度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报表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对于本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地要督促有关企业和项目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消除隐患,实行闭环管理,并将整改回复资料于2022年7月15日前报省质安总站。
联系人:郭陆,027-67120972。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8日
原文网址:http://zjt.hubei.gov.cn/zfxxgk/zc/qtzdgkwj/202207/t20220712_4215674.shtml